宁长安最厉害的不是什么武功招式,而是全然不顾一切的搏命拼杀。宁长安拼命只在最危险的关头,而牛小蛮却全然不同,和人一动起手来就完全疯掉,完全的不要命。他嗜战,天生为战而生,一身神力无比惊人,拳法更是凶悍诡谲,所向无敌。
冷光闪烁的刀当头劈下,刀很利、刀很快、刀也很准,一刀而下牛小蛮毫无意外的会被劈成两半,横死当场。
但是刀快,比刀更快的是牛小蛮的拳头;刀准,比刀更准的还是牛小蛮的拳头。牛小蛮要打一个人的鼻子就绝对不会打到那人的眼睛,他打中的绝对会是鼻子。
空嗵!
他要打这尊甲士的胸口心脏,这一拳就正好赶在刀落下之前骤然打在甲士胸前的云纹钢甲叶上。甲士双眼中放出幽冷的光,似在冷笑,没人能用拳头打碎云纹钢甲。他手中的刀已落到牛小蛮的额头,牛小蛮的拳头却已打完,然后身躯忽然诡异的扭曲,从他面前消失了。甲士身体晃了晃,向后退了一步,感觉好累,只挥了一刀就似已耗尽全身的力量,他实在好想休息,于是将刀插在地面,扶着刀,疲惫至极的闭上了眼睛。
他死了,心脏已被打碎,却没有明白过来,只是觉得好累。
牛小蛮大笑道:“云纹钢甲坚不可摧实在厉害,哥哥姐姐们小心!”牛小蛮试过的绝对没有错!有些东西看似很结实,牛小蛮的拳头一试,却像豆腐一样,被打的稀烂。曾经江湖上有一个铜人魔,自称不朽铜人,不知道练就了一门什么功夫,全身的皮肤好若精铜,功力运转,刀剑砍上去火花迸射,内气打上去如泥牛入海,挑战各个门派,鲜有人能破,名声大噪,甚至于一度登上龙虎山,在上面打了三天三夜,最终安然无恙的下了山。不过最后却遇到了牛小蛮,牛小蛮乱拳齐出,三五拳便将这不朽铜人打的全身破败而死。
苗素衣叱咤一声,手中一柄蔷薇剑游龙回环、寒光闪烁,以一人之力对上三尊黑甲士,凭借精妙剑招,一时之间不落下风,身姿婉转腾挪,飘然之间白色衣裙飘动,就好像一朵百合花,纯洁、清香。
花上染血,敌人的血。白色的花,腥红的血。红与白的鲜明对比,显出一种炽烈的绝美,好如盛放,夺目而惊艳。
苗素衣越来越有传说中白蛇的那种动人心魄。
侠,本就是从鲜血之中涅槃而出的一种高大象征,苗素衣已有了那种气魄。
粉色的剑,就像情人的双唇,让人沉迷到最美好的梦境之中,但那梦已不美好,因为情人剑已不像美人的红唇,而是毒蛇的信子,那梦已成噩梦,是敌人鲜血染成的噩梦。
倘若天公大义、人间道理已不能为自己打开一条路,那么杀吧,以暴制暴、铺一条血色的崎岖之路,脚踩着黑暗阴森的地狱,仰望头顶永恒光明、永恒完美的天国,要么下地狱。要么上天国。解脱的一刻未到,杀戮便永不停息,直到最终找到归宿。
曾爱财真的很有财,他有财,所以他有一柄好刀,无数人辛辛苦苦赚一辈子钱也买不起的一口宝刀,一柄金丝大环刀。他很胖,所以他很慢,他慢但他的刀很好,他的刀法也很好,所以他杀的不慢。因为他一边用硕大的金丝大环刀狠狠的砍杀,一边打出一枚一枚的金钱镖。他发镖的速度太快了,而且很准,专打眼睛和咽喉。他的身上更不知道有多少的金钱镖,他的钱袋不空,恐怕那镖永远也打不完。
没办法,他有钱,所以他就有无数的金钱镖,他有金钱镖在手就能用出通天金钱手。
一个浪子通常不怎么有钱,所以他只能穿粗布短衣,脚踩着一双草鞋,手中拿着一柄卷了刃口的朴刀。他人快,刀快,杀人更快。朴刀割开人的喉咙,因为刀卷了刃口,所以那伤口翻开,就像爬着两条血色的大蜈蚣,格外的触目惊心。
他是一个浪子,一个跑得快、很没钱却活的很自在的浪子,他是鬼步浪子公孙尚义。
他杀人,只为除恶,有道有义。
但这一次他杀人,只为了情,为了兄弟情。但他不愧疚,因为他知道,有了情,才有了道和义。
他知道,人活着总要冲动几回,犯一点错。一个不犯错的人,活着就像机械一般,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。
而她,一袭红衣,惶似洞房里的新娘。她总在犯错,总在默默的受痛。她人美、气质美、红袖秘剑施展起来好像仙子起舞,更美。因为她已犯了太多的错,她也觉得人生没有什么意思了,所以她希望自己不要再犯错。她想和宁长安走,说什么也不违背他的心意了。哪怕他到头来真的什么也给不了她、哪怕她明明知道在他的心头已有别的女人,但是她已不认为自己错了。能够为自己就像发了疯一样闯龙潭虎穴的人不多。
她就在宁长安的身边,她已感到他就要彻底的疯魔了。她知道他这一路走来,路并不好走。但是她终究不知道路不好走到了何种地步。只有曾爱财知道,而且他坚信,就算是大哥王千当也不可能就宁长安那样步伐坚定的走过。一路上,宁长安杀了二十三人,二十三个别人要花几万两银子才请的动一尊的高手,真正的高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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